女子多次贩毒获刑 零包贩毒被判重罚

2025-11-06 HaiPress

近日,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“零包贩毒”案件。被告人孙某因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达十克以上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,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
2025年1月26日至3月12日期间,孙某先后八次在湖北省仙桃市通海口镇向吸毒人员刘某、曹某等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麻果”)共计259颗及若干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),收取毒资人民币共计26500元。3月14日凌晨,孙某在交易现场被办案民警抓获,民警在其身上查获红色颗粒20颗、白色晶体1管。经称重,红色颗粒净重1.712克、白色晶体净重0.022克。荆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,上述查获的红色颗粒和白色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根据孙某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“零包贩毒”案件,该类犯罪具有交易频繁、隐蔽性强的特点,是侵蚀社会健康的“毛细血管”式犯罪,会不断滋生吸毒群体,形成以贩养吸的恶性循环,对社会秩序、家庭幸福和公民健康造成持续性破坏。本判决向那些企图通过“零包散卖”方式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人员发出明确警示:无论毒品数量多少、交易次数几何,只要涉毒,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。

法官提醒公众要认清毒品的危害,远离毒品。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坚决抵制诱惑,切勿因好奇、寻求刺激或轻信他人而沾染毒品。一旦陷入毒品泥潭,往往难以自拔,最终走向毁灭。同时,贩卖毒品是严重刑事犯罪,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,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高压线。禁毒是一场全民战争,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涉毒违法犯罪线索,共同构筑群防群治的禁毒防线,守护美好家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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