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岁家门口被害女子高三被保送北外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

2025-11-20 HaiPress

11月18日,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的代理律师透露,该案将于11月20日开庭审理。

2024年6月9日,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的27岁女子王某雅,在家门口被同小区35岁的梁某某持刀杀害。起诉书显示,当天13时许,梁某某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。该房住户王某雅发现异常后,通过母亲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。保安黄某乾劝离梁某某时,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,随即二人发生争吵,梁某某冲到305号房门处与王某雅抓扯、打斗。期间,梁某某用刀对王某雅头面部、胸部等部位切划、捅刺十刀,王某雅则用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下。保安黄某乾上前制止未果,王某雅受伤倒地,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,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。

成都市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。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起诉书还提到,2023年8月7日,梁某某曾在事发小区8栋1单元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事,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。她拒不配合民警调查,辱骂民警和住户,受到民警依法警告。此后,梁某某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,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。

今年5月27日,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,原定于当天进行庭审,因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而延期。11月18日,代理律师确认案件将于11月20日正式开庭审理。

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,经过520个日夜的煎熬,终于等到开庭,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。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自王某雅父亲2009年去世后,母女俩相依为命,女儿曾被保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,后来又出国留学。她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,精神分裂症不能成为躲避刑罚的借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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