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07
HaiPress
两年前,因室友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,在武汉城市学院就读大三的男生杜均浩,全身90%烧伤。7月5日,杜均浩的父亲杜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,该案一审已于近日宣判,“我们承担的民事责任过高,已经上诉。”
据一审判决书,在刑事方面,被告人小李犯过失致人重伤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。在民事判决部分,小李承担51%的责任,杜均浩自身承担15%的责任。此外,房屋出租方、电动自行车出租方、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也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杜先生介绍,截至目前,杜均浩共接受了12次植皮手术,家人总共进行了9次供皮手术,但杜均浩的身体已基本丧失排汗功能,只能靠头皮散热,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头皮毛囊炎。事发至今,杜均浩共花费医疗费300多万元,主要依靠各类社会善款。

事发时监控画面显示,杜均浩租住的房间门口突然冒出火苗,小李从房间内冲出来,拿起走廊的两瓶灭火器对着房间进行喷射。受访者供图
合租室友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进屋内充电,被害人全身90%烧伤
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,小李出生于2003年,2024年7月初案发时,他即将满21周岁,还是学生,与杜均浩是同学关系。